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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思晴想後」---《戀愛的條件就是回憶》

有人話戀愛係創造回憶的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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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思晴想後」---《戀愛的條件就是回憶》

有人話戀愛係創造回憶的工具,計我話就半真半假。

「真」的係如果戀愛中的情節連回憶都製造不到,那就太可悲了。至於「假」的係戀愛不是回憶的「因」,反而係「果」。

恕我把戀愛放在一個較神聖的感情高度,兩個人剛一起的時候,其實並不是真正戀愛。他們其實只是因一時的感動 / 衝動 / 激動,而產生比好感更強的好奇感。

「究竟同這個人一齊會係點呢?」
想起來應該不錯(情感上或條件上皆可)或會甜蜜。

就是那份對未知的期待而走在一起,再互相探索。所以,在剛開始時,兩人都表現出最佳的狀態,去互相吸引對方,確保目標與自己維持既定的關係。就算你們是由朋友開始,也因關係轉變了,而有新的相處標準。你仍會顧及自己的形象,穿得最好的、吃得最有儀態的、玩得最投入的、舉手投足得最型仔的、付錢得最大方的…始終那個他 / 她仍是一個突然走進你生活的陌生人。

之後,即使再厲害的演員也不能全天候24小時保持一個理想的假面,而且也太辛苦了。於是,你會慢慢放下戒心,把真實的一面顯露出來。怎麼妳會不化妝的?你又怎可以在我面前放屁?這也是為什麼如此多情侶在拍拖一段時間後會說:

「你初初一齊的時候,都不是這樣子的。」

如果你們過得了「商品與說明不相符」的那一關,接受了對方好壞的全部,那恭喜你了!你們就正式開始戀愛。可是,能跟一個「化妝就女神,落妝就嚇人」的女人一齊,支持你去繼續愛下去的就是最初已過去了的那份感動 --- 回憶。

當初走在一起的「因」,同時也是日後繼續走下去的「因」,這是一個common factor。

可是,回憶會貶值。即使兩人有在一起後,也請不時裝一下,浪漫一下,創造更多新的回憶。不要讓對方懷疑當日一頭裁到一單騙案之中。你知道嗎?

(每星期寫兩篇文,不求高深,只求kai得認真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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